融合兩個不同的社群
遷往麥地那對先知穆罕默德與伊斯蘭而言,都標誌著一個轉捩點。信仰、遷移及為主道奮鬥是獨一神聖信仰的三大支柱;也是泉源的三道出口,生命之水由此為追求 真理的鬥士流瀉。當他們飲用之後,即不再筋疲力竭而能傳遞訊息;當無法克服反對勢力時,也不會留戀家園、財產與家人,而願意遷移至另一塊新土地。先知的遷 移如此重要,並使其周圍的貞潔人們得以擢升,因此為真主所稱讚,且以「遷士」之名流傳後世。而那些向遷士敞開溫暖懷抱的麥地那居民,則以「輔士」留名。伊 斯蘭曆的紀年便以此年為權輿。
儘管重要,遷移卻是付難以肩挑的重擔。歷經數年迫害,當穆斯林重新於麥地那定居時,他們已是身無長物,一貧如洗。進一步說,姑不論有些原本就極為貧窮之人,如今連那些之前依靠貿易為生者,也不再擁有資本。而麥地那的穆斯林們原來即多為農民,城市裡的商業生活則操控於猶太人手中。
另一個嚴重的問題是,就在使者抵達之前,麥地那人已決定推伊本.烏拜為其首領。而這個計劃自然遭到阻撓,伊本.烏拜也因之視使者為仇敵,成為其最大的對頭。而麥加的多神崇拜者仍想扳倒先知,於是便和伊本.烏拜蛇鼠一窩。伊本.烏拜告訴他們:「不要擔心他在這兒傳佈伊斯蘭的事。最主要的危險是他可能會和基督徒與猶太人聯合起來,對抗異教多神信仰。那才是真正的威脅。」
使者定居麥地那後,協助其人民建造清真寺。清真寺之於穆斯林社群集體生活的重要性自不在話下。他們一天在那兒碰五次面,在真主(他們的主人、造物者及支持者)之下增進信仰,以及對祂、先知和伊斯蘭的服從,同時並維繫與強固凝聚力。特別是在伊斯蘭的第一世紀時期,清真寺身兼禮拜之地及學習中心的雙向功能。而先知在麥地那建造的清真寺,在先知時期與接續其後的政治繼承者時期,一直都還是行政中心。
定居麥地那之後,先知立時在穆斯林間建立起兄弟情誼,尤其是遷士和輔士間。他們彼此因而變得非常親近。例如,薩阿德.伊本.拉比將他的遷士「兄弟」阿布杜.拉哈曼.伊本.奧夫帶回自己家中,說:「兄弟,你已將所有東西留在麥加。這個家裡所有的東西都屬於我倆。你在這兒沒妻子;我有兩個。你喜歡哪一個,我就和她離婚,那你就可以娶她了。」阿布杜.拉哈曼感激涕零地回答道:「兄弟,願真主祝福你和你的妻子!請帶我去城市的市集,我可以在那兒作點生意。」[1]
這樣的兄弟情誼是如此深厚、誠摯且強烈,輔士們與遷士們分享所有東西。這個情況持續了好一陣子。當遷士已習慣新環境時,他們問使者說:
真主的使者啊!我們純粹是因為真主才搬到這裡。但是我們的輔士兄弟對我們太好了,我們只怕將會因此在今世中花盡我們因良好行為而獲得的回賜,而這些回賜是我們原先期盼在後世才得到的。我們也覺得對他們有所虧久。請您要求他們讓我們自己賺取自己的生計吧。
使者於是召集輔士們,轉告這個情況。然而輔士們一致反對,他們無法忍受與他們的弟兄分離。為安撫遷士們的虧欠之感,輔士們同意他們在自己的田地和花園中工作,再予其薪資以為報償,直到他們可以建造自己的房子為止。[2]
使者在麥地那與猶太社群簽定契約,作為解決當前問題的第二步驟。這份文件被一些學者稱為麥地那的第一部憲法,將穆斯林與猶太人-這兩個壁壘分明且獨立的社群聯合起來。[3]既然使者主動倡議簽定此約,並以此約作為所有爭端的最終仲裁,麥地那於是漸為穆斯林所掌控。
而為保證穆斯林們在城邦境內的衣食無憂,使者下令成立一個新市集。當時,麥地那的經濟生活為猶太社群所控制。當新市集成立後,猶太人的經濟支配開始衰頹,從此不再獨占麥地那的商業活動。
當穆斯林社群靠己之力紮下根基、日漸茁壯時,也就被迫要回應來自內外的攻詰。在巴德爾贏得勝仗後,穆斯林們再次於烏胡德山腳下向麥加人進攻。剛開戰時,他們仍延續先前的勝績,然而不幸地,弓箭手後來罔顧先知指示擅離陣地,情勢逆轉直下。七十名穆斯林殉難,使者也負傷了。
穆斯林軍隊退避到山上重整旗鼓,打算再次進擊。然而麥加人卻因缺乏再戰的勇氣離開。不過,撤退的途中他們又改變心意,決定再朝麥地那前進。獲知此事的使者立時動員軍隊。即使士兵們或病或傷,但只需使者一聲號令也已足夠。他的每聲召喚就像是他們靈魂中的每口生命之氣,一口可以令年老體衰的腐朽之骨復甦的氣息。布西里說:
倘若他的價值與偉大被神蹟所展示,
早已腐爛的屍骨將被呼喚他名字的聲音喚醒。
已然半數傷殘的軍隊慷慨迎敵。幾乎人人掛彩,但卻人人不落於人後。一位門徒描述此景說:「一些門徒們不能步行。他們說:『我們想要站在最前方,那個使者命令我們前去的位置。即使我們無法戰鬥,我們仍將提著矛叉站在那兒。』於是他們坐在其他人的肩上或背上前進。」結果,阿布.蘇富揚看見穆斯林軍隊顫危危地朝向他們走來,便號令軍隊回轉麥加。
《古蘭經》第三章一百七十三節即讚美那些伊斯蘭的英雄們:
有人曾對他們說:「那些人確已為進攻你們而集合隊伍了,故你們應當畏懼他們。」這句話卻增加了他們的信念,他們說:「真主是使我們充足的,他是優美的監護者!」[4]
[1] Bukhari, "Munaqib al-Ansar," 3; Ibn Kathir, Al-Bidaya, 3: 279.
[2] Bukhari, "Hiba," 35; Muslim, "Jihad," 70.
[3] Ibn Hisham, 2: 147.
[4] Bukhari, "Maghazi," 25; Ibn Hisham, 3: 99-111, 128.
- 在 上創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