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存在之起源的錯誤論證

歐洲中古時代關於宇宙性質與存在的觀念,乃以天主教教會之權威為支持基礎。教會依恃著一部已被重複修改好幾次之「神啟」(Divine Revelation,即《聖經》),認為現代科學是對其權威的一種威脅,故帶著極大的敵意檢視它。而由此引發之科學═宗教間之裂縫也益發嚴重,到最後,二者幾乎勢如水火:宗教被貶為盲目的信仰與用以撫慰人心的儀式,被視為與科學南轅北轍。從此,科學不再需要聽從「神啟」權威。而廣受歡迎的達爾文進化論更力主萬物乃自生自源和自給自立═這個過程是根據一個總有一天將會為人類完全瞭解的法則(並因此能夠被操縱至某種程度)展開的。

然而,並非全部的科學家都主張自然原因或所謂自然法則能夠解釋全部現象。在討論這個議題之前,我們應該指出,所有先知,不分地點或時間,對於存在如何起源與維繫、以及所有關於其他屬於生命與存在之論點的看法都是一致的。然而當為數眾多的科學家都認同眾先知的看法時,偏愛自然主義與唯物主義的科學家與哲學家卻各自提出迥異的解釋。有些將創造力與永生不滅、以及生命與意識歸因於物質;有些則認為自然是永恆不絕地自存,而且每樣事物皆能用自然原因與法則加以解釋;還有其他人無法解釋生命的起源,於是退而依靠如偶然與必然這樣的觀念。

以下即列舉在不確認真主之「存在」與「獨一性」的情況下不可能解釋存有的原因。

自然、自然法則、及導因

  • 自然法則是徒具名義、不實際的存在。它們只是用以解釋個別事件的一種假設,暗指從事件或現象的運行移動或關聯中所推知之想像出來的力量。萬有引力定律、有生命之有機體的繁殖與生長作用、磁場的相吸相斥力等等都是我們外部感官或科學儀器所不能證實其真正存在的實體。例如,儘管萬有引力定律可以解釋部分真實,但難道我們可以就此宣稱(這條定律所運作其中之)真正的宇宙(必定)是因為它而生成的嗎?在排除具有聰明才智和意識之生物的情況下,把一切事物的存有歸於這個假設,難道合理嗎?
  • 自然法則和導因是從我們在宇宙中所觀察到之事件或現象的運行移動或關聯推論而來。因此,由於它們乃視外在因素而定,故並非自我依存的。
  • 宇宙的存有及它的一切事件或現象都是難以預料的。如此看來,宇宙中也沒有什麼是必定存在的,因為對於各個事物而言,存在或不存在都有可能。一顆食物粒子可以造訪無數個胚胎裡的細胞。任何難以預料的事物,其存在與否都不是永恒的,而有些事物寧願存在或寧願只是潛在的存在,也不願意不存在。
  • 如同所有被包含於時間與空間之中的實體存在物一樣,它們都有一個起源。任何事物若有開始,則必有終結,也因此不是永恒的。
  • 自然導因需要彼此互相運作方能產生結果。例如,一粒蘋果需要先有蘋果花方能存在,一朵花兒需有一折樹枝,一折樹枝需有一棵樹等等,而一粒種籽也需要土壤、空氣及水分才能發芽和生長。每個導因都會有一個結果,除非我們承認和導因總數一樣多的神祇,否則我們就必須去尋求一個在因果之鏈以外的單一導因。
  • 為了使一個單獨的結果發生,無限多的導因就必須要以此種協同調和與可靠的方式合作,這種方式就成為「自然法則」。試思以下所述:為了要存在,一粒蘋果需要空氣與土壤、日光與水、地球轉軸二十三度的傾斜角、以及適合種籽和植物之萌芽與生長的複雜法則等等的協力合作。但這麼多無聽覺、無視覺、無知識與無意識的導因和法則,難道真有可能自己形成一個活躍生動的有機體嗎?你真得以為是它們構成了所有活生生、有知覺意識、聰明伶俐、且須承擔重責大任、能夠回答關於其意圖與行為之問題的人類嗎?
  • 一粒微小的種籽涵蓋了一棵巨大的樹木。人類是最為複雜難解的造化,是由一個用顯微鏡才能看到的受精卵生長發育而成。在此,導因與結果之間是否存在著一種適當的關係或可接受之合乎比例的狀態?難道極端微小和簡易、無知和無生命的導因,可以造成非常強大有力、複雜費解、才智聰明和精力旺盛之充滿生氣的結果嗎?
  • 一切自然現象與過程都有其對立的兩面,如北與南、正與負、熱與冷、美與醜、日與夜、吸力與斥力、結凍與融化、蒸發與凝結等等。一個有對立面、或必須要有對立面方能存在與被認識的某件事物,絕不可能是一個創造者與開端者。
  • 即使當產生一個結果的必要導因全都一應俱全,但該結果卻不見得會發生。反之,當某樣事物發生或產生時,其本身卻可能不具備任何我們所認識或理解的導因。同理,相同的導因不見得會釀成相同的結果。這就是為什麼有些科學家拒絕將因果關係作為解釋事物與事件的方法。
  • 在所有導因之中,人類是最具才華與卓越出眾的,我們被賦予思維能力、自覺意識、意志力,以及其他許多才能天賦和內部與外部的感覺情緒與感官知覺。然而我們是如此地脆弱無助,以至於連一個微生物都能造成我們極大的痛苦。倘若連我們對於我們自己的存在都使不上力,且無法控制我們身體的運作,那其他導因又如何能擁有創造力呢?
  • 唯物主義者以為事件的連結即代表因果關係。假如有兩個事件共存,他們就以為是一個致使另一個發生。為了企圖拒絕承認「造物者」,他們提出類似「是水讓植物生長」的主張。他們從不質疑水是怎麼知道該做些什麼、又是怎麼做到的、以及要有什麼樣的品質特性才可以使植物生長?

水擁有栽種培育植物的知識與力量嗎?它知道構成植物的法則與特性嗎?假如我們將一株植物的成長歸因於法則或自然,它們真得知道如何產生植物嗎?即使要完成一件最微不足道的事,某種或某數量的知識、意志及大權,依舊是絕對必要的。因此,要創造這個錯綜複雜、令人讚嘆、而我們依舊知之甚微的奇玄奧妙的宇宙,難道不需要一份涵納一切知識、一份絕對意志與大權者嗎?

細想一朵花。它的美麗從何而來?又是誰設計它和我們嗅覺、視覺以及鑑賞力之間的關係呢?難道是沒有意識、知識和聽覺的種籽、土壤或日光做的嗎?它們連製作一朵花的知識、大權或意志都沒有,更遑論是它們造就花的嬌豔。至於我們═這顆星球上唯一有意識與知識的生命,能夠製造得出花嗎?花只有在整個宇宙都存在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存在。因此,製造出一朵花的,必能製造出宇宙。換言之,它的創造者必須要擁有絕對的大權、知識、以及意志。而這些全都是真主獨有的屬性。

物質與機率

我們反對自然法則和導因是自生自存、自給自立、甚至就某種意義而言是永恆的這種論點;同樣地,對於那些將創造力歸因於機率與物質的見解,我們亦不贊同。

不論古典物理學或新物理學原則,它們對物質的定義顯然都是善變且易受外界影響的。所以它絕不可能是永恒或有能力起始的。況且,因為物質既聾又瞎、既無生命又無知識、既無大權又無意識,它又怎能是生命與知識、大權與意識的起源呢?一件事物不可能分給其他事物自己所不具有的東西。

因為有充足的證據可以證明宇宙中的安排、組織、與合諧皆有其目的,故把機率或巧合當作它的導因是不合理的。例如,人類的身體包含了六十兆細胞,而一個單獨的細胞約略包含了一百萬個蛋白質。一個蛋白質偶然出現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是故若非有一偏好它存在的創造者,一個單獨的蛋白質是不可能出現的。那麼到底是誰持有一份絕對和無所不包的知識,預先安排它和其他蛋白質、細胞以及身體所有部分的關係;而且又正好將它安置在它必須要在的地方呢?

下列簡單的科學實驗將幫助我們瞭解這個頗富意義的論點:

歐維貝克(Overbeck)和他在休士頓貝勒醫學院(Baylor College of Medicine)的同事們,正試圖藉由將白化症老鼠轉變為有色老鼠來實習一些基因治療技術。研究人員向一隻白化症老鼠的單細胞胚胎注射製造黑色素所必須的基因。爾後他們繁殖那隻老鼠的後代,那後代之中有一半其每對染色體中都會有一條染色體帶有那個基因。而古典的孟德爾遺傳學告訴他們,大約會有四分之一的孫代,其兩條染色體上都會攜帶那個基因═按遺傳學的專門術語來說,就是「同型合子」(homozygous),因此應該是有色的。

但是老鼠中沒有一隻真得獲取到色素。歐維貝克說:「我們所注意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在那批孫代出生後的一週內,大約就有百分之二十五死掉。」原因是:

他的小組向白化症老鼠的胚胎注射「黑素相關基因」(melanin-related gene),等於是將「黑素相關基因」插進毫不相干的基因裡去。而基因中不熟悉的DNA便會破壞那個基因的訊息被讀取的能力。老鼠的基因也是如此,似乎那基因為蛋白質編的所有密碼都會變成徒勞無功,而不論蛋白質有什麼樣的功能也都會消解,至於胃、心臟、肝臟及脾臟,則都捲曲纏繞於錯誤的位置。又由於某種未知的原因,腎臟與胰臟也受到損害了,而那個損傷顯然就是殺死老鼠的兇手。

歐維貝克和他的同僚早已在一條特別的老鼠染色體上找到這個基因,目前正嘗試去確定它的結構。該基因的結構將會告訴他們一些該基因所編碼之蛋白質的結構、蛋白質是如何運作、以及當基因開始被「表現」(expressed)或啟動時,蛋白質是在何時與何處被製造出來的?「基因在任何地方都會被表現出來嗎?或只是在胚胎的左邊或右邊呢?」歐維貝克百思不解:「還有,它會在什麼時候被表現出來呢?」

這些問題已超出歐維貝克基因轉換實驗的範疇。他指出:「我們認為至少有十萬個基因。所以理論上,這個意外事件的機率是十萬分之一。」

為了要讓這個實驗成功,必須要經過上千個實驗與犧牲上千隻老鼠的生命。然而,大自然卻毋需任何實驗,也從不犯錯。任何一粒種籽被置於土壤裡,就會發芽成長,除非有其他外力阻止它這麼做。同樣地,一個子宮裡的胚胎也會發育成一個活生生、有意識、具備智力與精神力的生命。

人類的身體是均勻對稱與不均勻對稱的奇蹟。科學家能知道它是如何在子宮裡發育成長的,但他們所不能演算出來的是,構成胚胎的分子要如何區別左與右、決定特定器官的位置、將它們自己插入妥當適恰的地方、以及瞭解細胞與器官之間極端複雜的關係與需求。這段過程是如此地複雜。倘若一個右眼瞳孔所需要的粒子卻長在耳朵裡,那胚胎可能就會受到損害,甚至死亡。

另外,一切有生命的存有,皆乃由來自土壤、空氣及水的相同元素所組成。它們彼此間關於其身體的組成與器官也很類似。然而它們的相貌特徵、外觀容顏、品格個性、意欲想望、以及企圖野心等方面,卻幾乎都是獨一無二的。這份獨特無雙是如此地確實可靠,因此我們僅由指紋便能肯定地分辨出一個人。

我們該如何解釋以上所述呢?有兩個途徑:一是每個粒子都幾乎掌握了無窮的知識、意志及大權;二是有一個擁有如是知識、意志及大權者創造並管理每一個粒子。無論我們多麼源遠流長地追溯回去,努力試著將之歸諸因果和遺傳,但這二個途徑仍有其確鑿的根據。

縱然宇宙的存在可以歸因於非真主的事物(如演化、因果關係、大自然、物質、或是偶然與必然),我們仍不能否認一個事實:即每樣事物都會透過存活和死亡,展現包含一切的知識及絕對的大權和決斷力。就像我們在歐維貝克的實驗裡所看到的,一個錯位或受誤導的基因也許會毀滅或結束生命。而從星系到原子,每個新實體卻都加入了宇宙萬物緊密相扣的環鏈中,並知道自己在其中之獨一無二的位置與功能。

還有其他關於囊括一切知識、絕對大權與意志、並能無拘無束運作之存有的更好論證嗎?同類生化成分的粒子是否是憑藉其相互關係、與眾不同的實體以及有機體最精巧周密的調節而製造出來的?倘若這所有解釋都是立基於相同之總括一切的知識、絕對的大權與意志之上,那麼以遺傳或巧合來解釋難道可以令人信服嗎?

每件事物都是根據其導因的某套程序、計劃或過程而發生的,但我們不應被這個明顯的事實所誤導。因為這類事物實是遮擋在蔓延於宇宙及不斷變遷之事件潮流前的帷幕。自然法則也許可以用這個導因的過程推論出來,但它們並無真實的存在。除非我們將按慣例會歸因於「造物者」的事物歸因於自然(或是物質、偶然與必然),否則我們一定會承認大自然在本質上和實際上,不過只是一台印刷機而非印刷者;是一款設計而非設計師;是一位被動的接受者而非作用者;是一道命令而非發號施令者;是名義上的法則收集者而非有權者。

為了更加瞭解大自然不能在萬物的存有中佔有一席之地的原因,讓我們藉由觀察一些平凡無奇的事實,來分析創造的目的、和諧、及相互關係。而莫理森的論點再一次地吸引我們的注意力:

地球的體積現在已被壓減成恒常不變,而它的質量也已確定。它在環繞運行之軌道裡的速率極為固定。它以中軸為基準之自轉是如此正確精準;倘若一個世紀裡曾有一秒鐘的變異,那就會顛覆整個天文學的計算。試想地球的體積曾經更大或更小嗎?它的速率曾有不同嗎?它或許曾經距離太陽更遠或更近,而其中差異或許會帶給所有物種的生命極大的衝擊,包括人類在內。

地球以中軸為基準自轉一圈的週期為二十四小時,時速約為一千英哩。假設它是以一百英哩的時速轉動,那我們的白天與黑夜將會是現在的十倍長。屆時,夏季的熾熱烈陽將在每個漫長的白晝裡燒盡我們的植物,反之,每株苗芽會在漫漫長夜之中冰封凍結。又,太陽═這所有生命的泉源,其表面溫度約為華氏一萬二千度。它與我們地球的距離是那麼適恰,以至於其「永恆之火」剛好足夠溫暖我們,而不會太過強烈。倘若地球上的溫度平均每一年都改變五十度這麼多,那所有植物都將滅亡。至於人類,若非被炙熱烤死,就是被嚴寒凍死。又,地球以每秒十八英哩的速率繞著太陽公轉。假如公轉的速率是每秒六英哩或四十英哩,那我們便會距離太陽過近或過遠,屆時將大大影響我們生命形式的存在。

因為地球以二十三度角傾斜,我們才會有四季。假使它沒有傾斜,極地就會永遠昏暗無光。來自於海洋的水氣會分往南北移動,碰撞結冰的大陸,由此可能會令冰陸與赤道間形成沙漠。

月球距地球有二十四萬英哩遠,故每天兩次的潮汐便是它向我們溫柔地提示其在場的證明。海洋的潮汐在某些地方會騰捲沖天至五十英呎那般高,連地殼每天都會因月球的引力而兩次向外彎折數英吋。倘若月亮與地球的距離只有五萬英哩,那滔天的潮汐將會是多麼驚人啊!屆時,所有洲陸的低地每日都會有兩次被驚濤裂浪所淹沒,連山岳都會很快地被侵蝕殆盡。倘若如此,今日就沒有足夠的陸塊可以自深處浮出水面而存在了。地球會因混亂而崩裂,而空中的氣旋將產生颶風。

倘若地殼比現在更厚個十英呎,那就會沒有氧氣,沒有氧氣動物就不可能生存。倘若海洋比現在更深個幾英呎,那二氧化碳和氧將全被吸收,如此地表上的植物也就不能存在了。又,假設大氣層比現在的稀薄,那如今每天在大氣層中燒盡之數以百萬計的隕石,將直接撞擊地球表面。

氧氣通常佔大氣的百分之二十一。整個大氣壓在地球上的壓力大約是每平方英吋十五磅。存在於大氣中的氧,是這個壓力的一部分,每平方英吋大約有三磅。至於其他剩餘的氧氣,都被以化合物的形式鎖在地殼裡,並構成了世界上所有水的十分之八。氧氣是所有陸地動物所賴以存活的氣體,而要在大氣以外的地方得到這個氣體,是十分困難的。

此即產生了一個問題═這個極端活潑的化學元素,是如何為了所有生物的需求而逃脫被化合的命運、以精確無誤的比例存留在大氣之中呢?例如,假設氧在大氣中的比例是百分之五十或更多,那世界上的所有可燃物都將變得極為易燃。如此,一旦閃電劈中樹木,就會釀成森林大火,甚至還會爆炸...。倘若自由氧(這個地球中好幾百萬物質的一部分)全被吸收了,那所有動物的生命就會戛然終止。

當一個人呼吸時,他就會吸取被血液佔用和透過他身體分配擴散的氧氣。而這些氧氣便會在每一個細胞裡,以一種相對較低的溫度,極為緩慢地燃燒著食物,結果產生出二氧化碳和水氣。因此當我們說一個人嘆氣像火爐一樣時,的確已觸及到實際的情形。二氧化碳會遁入他的肺臟,除了極少量的部分,它是不會被呼吸到的。而他的肺臟會積極運作,然後在下一次呼吸時把二氧化碳抛回空氣中。所有動物的生命皆以這樣的方式吸氧和呼二氧化碳。氧氣是生命更進一步的基本要素,因為它會在血液裡或身體別處與其他元素作用。若無它,生命過程將會停止。

另一方面,眾所週知,所有植物的生命,都會倚賴大氣裡極為少量的二氧化碳;此即植物的呼吸作用。讓我們以最簡明扼要且可行的方式來表達這個複雜的光合作用:樹木的葉子就是肺,當它們沐浴在陽光下時,就會得到將這個頑固的二氧化碳分解成碳與氧的力量。換句話說,氧會發散出去,而碳會保留下來,與植物從其根部提出之水中的氫結合。經由神秘玄奧的化學作用,「大自然」從這些元素中製作出醣、纖維素、以及其他無數的化學元素、果實與花卉。試想這些果實與花卉,它們因植物或樹木的種類而在氣味、顏色和形狀上有著天淵之別;難道我們可以把這無窮盡的差別或變異歸因於細微渺小的種籽、或盲目無知與無意識的東西嗎?植物自己餵養自己,其製造出來的早已足夠餵養地球上的每隻動物。而植物同時還釋放出只供我們呼吸的氧氣;倘若沒有氧氣,所有生命都將在五分鐘之內結束。因此,所有植物、森林、草地、每一片苔蘚、以及其他全部植物的生命,主要都是從碳與水中建立它們的結構。動物呼出二氧化碳,而植物發散氧氣。倘若這個交互作用不再發生,那很可能動物會把所有的氧氣吸盡,或是植物也會把所有的二氧化碳用完,屆時平衡將會完全顛覆。有一方會先消亡,而另一方死期也不遠了。

儘管我們不呼吸氫氣,但大氣中勢必也需包含氫氣。若無氫,水將不存在,然而動物與植物的含水量卻是出人意表地多,且是絕對必要的元素。氧、氫、二氧化碳及碳在其彼此不同的相互關係裡,分別都是主要的生物元素。它們正是支撐生命的基本成分。

消化系統是世界上最優秀偉大的化學工廠,不管我們傾倒什麼物質進去,它都倚靠我們認為是自動的消化過程,來維持我們的存活。當這些食物被分解和再次被調製後,它們會不斷地被運送到為數比地球總人口更多的細胞裡。此種針對每一個別細胞的運送必定是持續不停的,而且只有需要將那些物質轉化成骨骼、指甲、肌肉、毛髮、眼睛、以及牙齒等特定細胞,才會適度地佔用那些物質。實際上,這裡是一座比任何足智多謀之人所策劃之工廠出產更多物質的化學工廠;這裡是一套比至今世間任何曾知道的運輸或配給方法更優秀重要的傳送系統,所有生命在此皆受到完美秩序的引導。例如,打從我們出生到五十歲,這座工廠都沒有犯過嚴重的錯誤。儘管它處理的物質可能是由超過一百萬種的分子所形成的,且它們之中有許多還可能致命。等到配給的管道在經年累月的使用後變得稍微遲鈍緩慢時,我們就會漸漸衰弱,最終邁入晚年。

當合適的食物被各個細胞吸收時,它仍然只是合適的食物。但它們在每個細胞裡的過程會變成氧化的一種類型,也由此說明身體具有熱度的原因。沒有燃燒,就不可能有氧化作用。火必須被點燃,因此(我們人體將被提供之)微小的化合作用會點燃各個細胞裡之食物中的氧、氫及碳,從而製造出必要的熱度,而且如同任何火所燃燒的結果一樣,這個過程也會產生水氣和二氧化碳。二氧化碳將被血液帶至肺臟,那裡正是使你吸入生命氣息的地方。一個人在一天之中會產生兩磅的二氧化碳,但又經由精巧的過程擺脫掉它。此外,每隻動物都會消化食物,且必定具有其所特別需要的化學元素。例如,在每個物種裡,就連血液中最微小細部的化學組成成分,也都大異其趣。可見每個事物都有其特別的形成過程。

倘若這個系統遭到微生物感染,它也會持續地維持一支作戰軍隊與之對抗,而且經常能夠成功征服那入侵者,將整付人體結構從早夭中挽救回來。在生命附之闕如的情況下,不可能會有這等令人驚奇的統整發生。然而這一切全都秩序完美地被實行,此種秩序絕非機率所能解釋的。

難道這一切都需要並指向一個徹知我們(所有的需求、環境以及身體機制)的、一個「全知的」並隨祂意欲而為者嗎?用莫理森的話來說:「從支配宇宙的法則到支持我們生命的原子結合,所有事物的存有皆有其目的。原子和分子在活生生的生物裡進行奇妙的事,並建立令人嘆服的機制。然而除非它們是有目的地被置於運作之中,否則這樣的機制實無意義。因此,的確存在著一個科學所無法解釋、也不敢斷然地稱它是物質的指導『大智』(Interlligence)。」

真主為何創造自然法則和導因

在下一個世界═那「大權」的境域裡,真主將會直接執行祂的「意志」。因為那裡沒有「導因」,故每件事物都將於轉瞬間發生。但在今世這個「智慧」(Wisdom)的境域裡,神之「至睿」之「名」將為了某些原因,要求神之「大權」在導因與法則的帷幕後運作。這些原因包括:

  • 對立與相反在今世是混雜在一起的:事實真理與虛偽謊言、光明與黑暗、善與惡等都是雜處不分。既然我們的人性傾向於善惡兼具,我們就得接受考驗,以察看我們是否會用真與善的方法去發揮我們的自由意志與其他能力。神之「智慧」要求導因與法則去隱藏神之「大權」的運作。如果真主意欲,祂可以用一種我們看得到的方法,以祂的「手」訓練行星,抑或祂可以使它們被我們看得見的天使管理。假若這是事實,我們就毋需提及牽扯其中的法則與導因。實際上,祂可以直接向每個個體陳述和傳達祂的「誡命」(Commandment),而不用派遣眾先知。祂也可以用天空中的星辰來書寫祂的「名字」,使我們相信祂的存在與「唯一性」。但如此一來,我們世俗的存有就不再是一座試煉場。由於這個考驗,善與惡自阿達姆與哈娃以降,穿越這個世界流入下一世,以填滿兩潭巨池═「樂園」(Paradise)與「火獄」(Hell)。
  • 就像鏡子的兩面,存有也有兩個面向或向度:一個顯而易見和物質的、對立的和(在大多數情況下)不完美的界域;以及一個光明透徹、純潔完美的精神界域。在我們所不喜歡的物質向度裡,也可能會有(而且實際上也有)事件與現象。凡是不能覺察隱匿在一切事物背後之神之「智慧」的人,也許會因為這類事件和現象指責真主。為了避免這個狀況,真主令自然法則與導因遮蔽祂的行為。例如,真主會在祂自己和死亡之間安插疾病與天災(於別的原動力或導因之中),因此我們不應為我們自己或他人的死亡而非議真主或祂的「死亡天使」(Angel of Death,即阿茲拉伊勒大天使[Archangel Azra'il])。

    由於這個世界本質上的不完美,我們經歷了許多耗損與缺陷。然而就絕對的面向而言,每個事件與現象本身或導致的後果,都是善與美的。真主的所做所為及祂所頒佈的任何命令,都是善、美及公正的。不義、醜陋及邪惡都只是表面的,且是由人類的錯誤與濫用所引起。例如,一個法庭或許會不公平地作出不利於我們的判決,但我們須知「神定」容許這樣的事發生,乃是因為我們曾經犯下一個隱諱的罪過。任何降臨於我們的事物,往往都是我們曾做過的壞事所導致。然而,凡是無法瞭解隱匿在事件與現象背後之神之「智慧」的人,很可能會直接將醜陋或邪惡、瑕疵或缺點歸咎於真主,縱使祂是完美無缺的。

    因此,為了防止這樣的錯誤,祂的「榮耀」(Glory)與「偉大」(Grandeur)下令自然導因和法則遮蔽祂的行為。此外,對祂的「獨一性」的信仰,也要求人們不得將任何創造的力量歸諸那些導因和法則。
  • 假設「全能真主」直接在這個世界採取行動,我們就不可能發展出科學、知道何謂快樂、或免於恐懼與焦慮。多虧真主在自然導因與法則背後的行為,我們才能觀察和研究現象裡的模式;否則,每個事件都成了奇蹟。正因事件與現象的固定流動與變遷,才使我們得以理解,並喚起我們意欲一探究竟與深思的渴望,此乃從事科學的首要因素。同理,我們也才能計劃和處理我們的事務到某種程度。倘若我們並不確定明天太陽是否會昇起,那我們的生活又會如何呢?
  • 大凡擁有像美麗與完美這類屬性的人,都渴望認識它們並使它們為人所識。真主擁有絕對的美麗與完美,並且獨立於所有事物之外,無所需求。祂亦懷有神聖且超凡的愛、以及一份欲彰顯祂的美麗與完美的神聖意欲。倘若祂直接彰顯祂的「名字」和「屬性」,我們將承受不了它們。是故它在導因和法則的背後彰顯它們,並將之限制在一定的時空之內,如此我們才能建立和它們的關係,然後深思其中意涵與察覺它們。而神會循序漸進地彰顯祂的「名字」與「屬性」,這也是我們對它們產生好奇心和疑惑的原因。

最後,筆者必須強調,以上四點也僅只是構成真主為何要經由自然法則和導因來行動的幾個理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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